5月14日,经济学院“出蓝”校友大讲堂举行。讲堂邀请我校经济0802、产经12研校友,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叶志鹏担任主讲人。讲座由王学渊老师主持。

叶志鹏作“国家治理中的项目制”主题分享。他向同学们普及了项目制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并介绍了项目制的产生和发展历程。项目制产生的关键节点在于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并在此后实践中不断发展革新。其发展主要从两点展开:一是管理制度的完善项目申请、批复、实施、考核、和审计流程不断规范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机制逐渐成型。二是思维模式与观念的转变在项目制的不断浸入下,地方政府一手抓“企业投资项目”,一手抓“专项财政项目”,将项目治理置于地方事务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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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制扩张的制度基础,叶志鹏以简单易懂的例子进行说明。项目制有助于中央部门跨层级来办理问题,比如中央可以通过项目制直接影响最基层组织,通俗而言,就是“中央花钱让地方办事”,专项专办,保证了地方的办事效率。这种扩张逻辑也和项目制的历史贡献联系在一起。第一,项目制有助于扭转央地财政配置的结构性失衡,并强化中央部门的纵向控制权和组织动员能力,当中央部门尤其是强势部门获得预算分配权时,其便具有了与专项财政资金配置向配置的纵向组织控制权。第二,项目制有助于规范国家专项财政资源配置程序,推动央地政府间的财政利益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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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项目制的短板,叶志鹏提出了三点。一是科层制分利化即地方争夺预算分配权与项目发包权,滥用纵向组织控制权,诱发寻租设租行为和诱发地方政府一系列反控制策略。二是资源配置低效化即地方政府陷入资源依赖。三是地方治理效能分化加剧地区间治理效能的分化。而这种分化对一些落后省市的影响更加强烈。最后,叶志鹏对项目制的未来演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项目制的重要性减弱但不会消亡,国家治理模式将趋向于多元化而不仅限于项目制等传统治理手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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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与会师生和叶志鹏校友就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讨论,增进了师生对项目制的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