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精神,经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为依法依规积极拓展本基金会沉淀资金收益渠道,充分、高效运用本基金会公益财产,提高收益率,在保障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并确保年度公益活动支出需求,现决定对基金会资金约1500万元,通过委托理财方式进行投资,实现基金会公益财产保值增值。

一、标的金额:

总计约1200-1500万元人民币,根据本会相关规定精神,拟按照每笔300万元进行委托投资理财;

二、委托投资理财机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有资质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的机构。

三、委托投资理财产品要求:

(一)理财产品限于自主风险评级为风险水平最低的一级或者二级;

(二)债券限于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政策性、开放性银行债券,以及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的企业(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

(三)信托产品限于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专门为慈善组织设计、发行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

四、投资理财方案提交要求:

1.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4日;

2.地点: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69室;

3.方式: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

4.联系人:连老师28877532、施老师28877536

  联系邮箱(理财方案投递邮箱):zjsuef@zjsu.edu.cn

5.需提供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投资理财方案建议书(电子版同时发送)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踊跃参与,提供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类产品。

 

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