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6年“杉迪精英奖”奖学金、杉迪励志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外语学院”杉迪精英奖”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和《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杉迪励志助学金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进行申报。
二、评审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杉迪精英奖”的同学请填写《外国语学院“杉迪精英奖”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外国语学院“杉迪精英奖”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并附证明材料。符合杉迪助学金的同学请将《外国语学院杉迪励志助学金申报表》(附件4)、《外国语学院杉迪励志助学金汇总表》(附件6)。
2.资格审查。学院将对申报同学是否具备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3. 学院评审。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评审实施细则对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
4.公示。初评推荐结果以及相应申请材料应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 申诉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果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依据相关文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杉迪奖助学金同学请将相应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gswgyzx@163.com,邮件标题请以XXX班XXX申报杉迪精英奖或XXX班XXX申报杉迪助学金为题。同时请各班班长将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外语楼206办公室。
2、电子版表格报送截止时间:10月15日下午16点。
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下午14:00前。
四、注意事项:
1.“杉迪精英奖”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我院大二及以上同学。杉迪助学金申报对象为商务英语专业的大二及以上同学。
2.汇总表中“获奖情况”一栏请分条理从国家级到校级依次罗列所获得的奖项和荣誉。
3.请严格按要求申报,如不清楚综测排名,可去班委或本班辅导员处查询,如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
4.杉迪精英奖和杉迪励志助学金不可重复申报。
联系人:沈老师 外语学院204办公室 28008510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