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学生资助对象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杭州桦桐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桦桐助学金”,现将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50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

  三、申报评选条件

  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中被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重点学生资助对象优先,特别是: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劳动力低下,家庭经济负担重、经济来源少;父母双方或一方无固定经济来源,属于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

  2.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先考虑;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桦桐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和上报《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按分配名额(见附件4)进行评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3.学校审定。学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提交学校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确认。

  五、报送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张三-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学院-桦桐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附件3);

  3.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学院-桦桐助学金材料,发送至邮箱:xsgl311@163.com。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认真开展“桦桐助学金”评选和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公示后,于11月10日16:00前将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刘老师,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电话:2887725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