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和海平奖学金、宗树义奖学金、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于5月15日组织召开专项奖学金评审会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5月19日16:00前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28877252,邮箱:glj@mail.zjgsu.edu.cn 。

   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28877069,邮箱:zjgsujw@126.com。(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海平奖学金、宗树义奖学金、中石化销售企业创新奖学金).xlsx